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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8月14日 星期一

少儿阅读应实行分级制

周慧虹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14日 007版)

对于少年儿童,阅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他们心智的成长,很大程度上就来自于书本的熏陶。正基于此,大多数父母、老师都十分注重教育和引导孩子亲近阅读。然而,他们教育和引导的成效如何?怕是未必理想。

我有位朋友非常喜欢读书,也十分注重书籍的品质。他给自己上小学四年级的孩子推荐、选购的书籍几乎全是一些经典名著,其中甚至有《巴黎圣母院》、《简爱》等。可让他苦恼的是,他殷勤送至孩子案头的书,孩子翻都懒得翻,私下里却偷偷用零钱自己买《漫画PARTY》之类的杂志,读得津津有味。

笔者还听说一事。某幼儿园的老师读日本漫画书《活了100万次的猫》,觉得既有趣又有教育意义。于是,就把书中内容讲给孩子们听。可孩子们一脸茫然,觉得一点都不好玩。原来,这本书虽然是本图画书,但讲述的却是“为谁活着才有价值”这样深刻的生命哲理。在日本,它是成人读物,经常被当做男女青年的婚礼赠品。难怪孩子们听不懂、不喜欢。

由此,折射出少儿阅读分级的必要性。孩子有孩子的认知水准、审美眼光和阅读喜好,而且,不同年龄段的孩子,其阅读兴趣也会有所不同。此种情况下,大人们一味按照自己的意愿,把自认为优秀的书籍强塞给孩子,委实有点强其所难。这样做,表面上看是对孩子高标准、严要求,孰不知,却容易使孩子对阅读产生逆反情绪,挫伤他们的阅读热情。

在英、美等国,上世纪后期即开始制订严格的儿童读物分级制。此后,香港、台湾地区也尝试实行分级阅读。经过十几年的努力,收到了良好成效。对儿童阅读予以分级,有利于使孩子读到适合他们阅读的最佳读物,较好地保护其阅读兴趣;有利于家长和老师们有针对性地帮孩子选书,科学地指导孩子进行阅读;也有利于我国儿童文化作品的创作和儿童读物出版的健康发展。

我国内地在推进儿童阅读的分级制方面,近期也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据了解,由南方分级阅读中心研发、专为少年儿童课外阅读提供科学指导的《儿童青少年分级阅读内容选择标准》和《儿童青少年分级阅读水平评价标准》,已经通过了国家版权中心的审核。它是国内分级阅读的首套标准,其基本理念就在于让孩子学会阅读,培养孩子获得阅读的成就感和快乐感。

为了使孩子们在适宜的读物中汲取养分、享受乐趣,今后,老师和家长在指导孩子阅读时,应多学习和掌握一些有关分级阅读的知识,避免阅读指导的盲目性,增强阅读指导的实际效果。相关出版社在出版儿童读物时,最好参照科学的阅读分级标准,在书上明确标示适宜的阅读群体。而作为相关书店,也不妨将儿童阅读分级标准融入到自身经营当中,合理归类、摆放和推荐儿童读物。当然,现有的儿童阅读分级标准未必尽善尽美。由于儿童阅读分级涉及人、书、环境等诸多内容,受多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因此,它需要多方面力量的投入与配合,需要坚持不懈地努力,以使儿童阅读分级标准不断得以修改和完善,使儿童阅读分级的相关措施得以妥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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