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江北区干部晋升需申报财产
本报讯 (记者李国 实习生罗倩妮 通讯员谭银权)要晋升为领导干部,需先提交一份包含个人财产、婚姻、家庭状况等详细情况在内的“廉政申报表”。记者8月7日从重庆市江北区委组织部获悉,该区8月1日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江北区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试行办法》,以14项内容的申报,严把干部选拔的廉政关。
“一旦被确定为选拔提升考察对象,区委干部考察组或本单位党组织将向其发放《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表》和《廉政申报承诺书》。”江北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切实提高选人用人质量。
据悉,在《试行办法》中需要明确申报的共有14项内容,包括:家庭成员及从业就业情况,其中包括配偶、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担任职务以及出国(出境)定居、留学、经商、工作等情况;家庭收入和财产购置情况,其中包括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工资收入、投资入股、经营实体、资产负债以及固定资产购置、机动车辆购置等情况;本人履历及其他有关情况,包括本人求学任职履历、婚姻家庭变化、因私出国出境以及子女与外国公民或港澳台居民通婚、家庭成员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向组织申报的有关事项。
该负责人表示,虽然要求科级以上干部晋升前都必须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廉政申报表》和《廉政申报承诺书》,但其家庭成员及其就业情况以及家庭收入财产情况等个人隐私,不会进行公布,只作为组织上的掌握。
他说,对拟提拔干部进行廉政申报的制度,全国各地都处于摸索阶段,关于到底要不要公布申报情况,让群众对干部的申报情况进行及时监督也存在很大的争议,因此江北区为了保护干部的隐私,决定对申报情况不进行公布。“不过,该《办法》只是一个试行办法,将来要不要公布,还有待于此类制度成熟后才能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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