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统计数据与自己实际收入不符
统计局回应质疑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08日 002版)
本报北京8月7日电 (记者李秀玲)国家统计局今天举行新闻通气会,对上半年城镇居民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农村居民现金收入和城镇居民收入统计数据详加说明,回应了上半年民众收入数据质疑。
国家统计局上月29日说,上半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4638元人民币,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674元,增长12.9%,同比回落5.1个百分点。有网民称,统计数据与自己的收入不符。
对此,国家统计局人口就业司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工资统计的范围包括城镇国有单位、集体单位和股份合作、联营、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外资和港澳台商投资单位。不包括私营单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现有各类人员约3亿人,统计的仅为1.3亿人。
这位负责人说,尽管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同比增长,但增速大幅回落,同比增幅回落五点一个百分点,为2001年来最低,显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金融危机的影响。此外,机关事业单位平均工资增幅快于企业,如教育行业平均工资增长16.1%,高于平均工资的增长。
这位负责人还解释,目前工资统计制度尚无法对工人工资收入进行排序或归类,因此无法发布“工资水平中位数”或者“众数”,也使得公众对自身平均工资及其变化情况难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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