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要求公开公款消费就是“间谍”?
□惠铭生
《工人日报》(2009年08月05日 003版)
河南南阳一位市民向南阳市上至市政府下至一个区的蔬菜办公室共181个行政部门,提交7项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结果申请不但没有实质性回复,他还被有些单位怀疑是间谍。(见8月3日《河南商报》)
一个普通的市民,要求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公开公款消费,怎么能算是“间谍”呢?
公民对政府机关拥有监督权、批评权、控告权、建议权等,这在我国《宪法》里写得清清楚楚。《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已经一年多了,公民要求行政部门公开信息,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被怀疑为“间谍”只能说明这些行政部门不懂法、不知法。
长期以来,一些官员认为自己所在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就是自己的“家”,公款如何花,都是“自家的事”,与他人无关。现在一个普通公民竟然要求公开财政资金花费、人员超编、单位车辆及司机支出等信息时,自然会惊诧,甚至愤怒,疑其为“间谍”也就不足为奇了。
此外,也许还有一个一些行政单位说不出来的理由,就是其诸多公款消费实在见不了阳光。假如信息一公开,肯定招架不住社会的谴责。所以,先指责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目的不纯,甚至扣上个“间谍”的帽子。
但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一些行政部门继续秉承过去的思维惯性,把单位消费看作“自家事”,捂着不公开,恐怕很难适应形势的发展,不能令百姓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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