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完善劳动者维权机制要有创新意识
如果真诚为劳动者权益着想,则很有可能在大原则框架内找到新的工作路径,创新维权方式;相反,如果漠然对待劳动者权益,则很可能一律以“不合规定”、“没有先例”而将劳动者拒之门外
据《法制日报》8月2日报道,近日北京市二中院开设劳动争议周末法庭,审理那些劳动者因无法在工作时间参加诉讼的案件,困扰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难于请假”的难题有望迎刃而解,这在全国是首次。
报道分析了这一周末法庭出炉的现实背景,即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实施,以及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部分地区劳动争议案件出现“井喷式”增长。与此同时,面临就业压力的劳动者,在工作时间请假打官司往往很困难。
北京市二中院从为劳动者维权出发,从法律的本意出发,从社会和谐出发,首设周末法庭。这样的举措,从劳动者角度看,有利于他们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一种益民惠民之举;从法官角度看,则是牺牲了他们的休息时间,增加了工作量;从法律和制度看,周末法庭不是法律规定必须设立的,更不是制度的硬性要求,这是一种突破原有工作模式的创新之举。但这一举措契合了司法为民的精神,体现出法院在完善劳动者维权机制中的创新意识。
与北京市二中院这种以创新态度完善劳动者维权机制相对照,有些地方、有些部门的做法则引起公众不满。如河南郑州职防所认定身患尘肺病的农民工张海超只是“肺结核”,迫使张以“开胸验肺”的方式为自己维权,引发各界关于职业病认定及劳动者维权的热烈讨论。再如湖南益阳的IT族马军,因“鼠标手”疾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当地卫生部门与劳动保障部门则对其维权行为无能为力,原因是“鼠标手”没有纳入国家职业病名录,尽管这一疾病确实对员工造成了损害,尽管这一疾病已被不少国家和我国一些专家认为属职业损害。
一边是没有制度要求而寻求突破,通过机制创新以有效维护劳动者权益;一边是囿于原有规定,不肯与时俱进,导致劳动者维权无门。两种做法、两种结果反映出两种态度。如果真诚为劳动者权益着想,则很有可能在大原则框架内找到新的工作路径,创新维权方式;相反,如果漠然对待劳动者权益,则很可能一律以“不合规定”、“没有先例”而将劳动者拒之门外。
可见,态度至关重要。没有一个端正的态度,就不可能有积极的作为,不可能有创新的作为。对待劳动者维权的不同态度和不同行为,反映出一些地方、部门是不是真正把维护劳动者权益当成大事,以人为本的理念是停留在文件上,还是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像郑州职防所这样对待劳动者权益的部门,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情况是机械地遵循原有规定,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我们期盼更多的地方能从北京市二中院的创新举措中得到启示,以创新的态度、积极的作为,不断完善劳动者维权机制,让更多的劳动者感受到法律的温暖与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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