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推出新举措
北京:保险公司可直接向无责方赔付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30日 004版)
本报北京7月29日电(实习生郑妍)自8月1日起,北京各保险公司可直接向交通事故无责方支付赔款;交通事故双方协商认定同等责任时,下一年交强险费率不再上浮;同时,符合快速处理条件未及时挪车造成拥堵的将被处200元罚款。7月28日,为完善交通事故快速处理机制,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北京交管局和北京保监局出台了以上两项新的措施。
据介绍,从8月1日起,针对一方全责一方无责的交通事故,权责方可以签订授权协议,委托保险公司直接向无责方进行赔付,不再需要当事双方同时到保险公司办理手续,使无责方能及时得到理赔。
从8月1日起,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交通事故,不记为交强险保费上浮因素,涉及的机动车辆次年续保交强险,保费不上浮,以鼓励事故双方尽快确定事故责任,及时撤离事故现场。此类事故如经交警处理,且认定为同等责任的,将计入司机的事故记录,计满两次,交强险保费就要上涨10%。
此外,据透露,北京保监局已做好了相关计划。如果车主一年内没有发生交通事故,商业车险也将打折。如果司机5年没有出险,商业险拟最低3折。今后,保险费率浮动不仅与事故挂钩,还将与理赔金额和违章率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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