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总聘任首批 法律援助志愿者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28日 002版)
本报讯 (通讯员李承锦 记者肖树臣)近日,河南省总聘任了首批职工法律援助志愿者,来自47家律师事务所、15个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4个市总工会和3家公司的108名志愿者将为困难职工、农民工、工会工作者和工会组织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据了解,首批法律援助志愿者是在各省辖市推荐的基础上,经过省总调查研究后同意招聘的。按照要求,这些志愿者将为工会参与制定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有关规章制度提供法律意见;配合工会组织开展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帮助和指导职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参与协调重大劳动争议事件,化解劳资矛盾,引导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接受工会指派,为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免费代理调解、仲裁和诉讼;在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义务接访,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来自河南银基律师事务所的志愿者宁明义表示,为维护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尽心尽力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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