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公路“三乱”曝光有果
广东严处相关责任人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27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孔博)日前,广东省政府纠风办近日通报了对湛江公路“三乱”问题的调查处理结果,8名责任人被分别处以撤销党内职务、行政职务、行政记大过等处分。
今年5月有媒体曝光了207国道湛江市雷州英利段存在罚款代办点,及遂溪交警大队洋青中队交警滥开罚单等问题后,广东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会同省政府治理公路“三乱”督察队、省公安厅派出调查组赴湛江查处有关问题。
经查,自2008年5月至2009年3月,在207国道雷州市交警大队英利中队附近约1公里路段先后出现6个罚款代办点,由当地居民为过往违章车辆代交罚款,并收取5至15元不等的手续费。遂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洋青中队副大队长詹侠义带领该队交警在207国道与374省道交汇处巡逻执勤,先后拦停30多辆汽车进行检查,并对其中12辆进行处罚。
雷州市监察局给予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林其华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雷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第二中队指导员黄阳腾(时任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英利中队指导员)行政记过处分。遂溪县纪委、监察局给予遂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洋青中队长张义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的处分,调离交警队伍;副中队长詹侠义党内严重警告、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调离交警队伍。对相关负责人和交警也给予了相应的行政处分。
广东省政府纠风办要求各地严格落实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责任制,严肃查处公路“三乱”案件,坚决纠正以罚代纠、以罚代管、滥开罚单、重复罚款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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