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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7月01日 星期一

【有话直说】比承诺更重要的是践诺

□李 辉
《工人日报》(2009年07月01日 003版)

据6月29日《法制日报》报道,因涉嫌严重违纪,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县委副书记、县长黄安波已被“双规”。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其“廉政承诺”还赫然挂在网上。

“严格带头遵纪守法”、“严格带头廉洁自律”、“严格抓好权力监督制约”……黄安波的“廉政承诺”可谓全面、完备,然而,对照他的所作所为,这样的承诺似乎毫无意义。

黄的承诺出于2007年4月10日《温州日报》刊发的“温州市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廉政承诺”。看起来,在当地,职务到了一定级别,需要作出类似的承诺。但承诺的意义何在?如果只是为了顺应形势需要、服从上级统一要求而交个差,实际上承诺者并没有当真,这样的承诺不要也罢。

时下,不少地方也在搞“廉政承诺”,为了表明为官者的一种工作态度,为了给百姓一个交代。但不应仅仅为了这些。所谓一诺千金,承诺就要践诺,嘴上说得漂亮不够,还要做得实在,官员更是如此。

我们需要官员作出“廉政承诺”,因为这是一种鞭策和督促,但更需要的,是官员要把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接受监督的句句诺言植根在自己心中,成为一种自觉行动;是制定合理选人用人、科学评价和考核人的制度,筑好制度的防火墙,让不合格的人难以进官场,让进了官场仍心有贪念的人想贪而不可得。

承诺可以有,比承诺更实际、更有效的方法则更应该有,监督、制约官员廉洁从政的路径还应该更多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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