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话题】收入向一线倾斜 彰显劳动创造价值
□尹卫国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30日 007版)
广东省国资委近日决定调整2009年省属企业工资总额控制方式,要求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向一线岗位和员工倾斜,重点控制二级以上管理机构和中高层管理人员收入,缩小内部群体收入差距。
近些年,国企内部收入分配向管理层和老总倾斜成普遍做法,老总年薪是工人的几十倍、管理层人员收入是工人数倍成常见现象。支撑这种收入依据的理论有二:一是管理出效益;二是企业有内部分配自主权。而且,这种收入差距还在不断扩大,并引起社会普遍不满,工人们对此很无奈、很无助。
众所周知,一线岗位直接创造产品和经济效益。在相当一部分企业,苦脏累、环境差往往是一线岗位的代名词,因此,收入向一线工人倾斜,体现了公平、合理。用经济学和按劳付酬原则考量也完全正当。
劳动创造价值是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当然,劳动包括生产和管理,坐办公室也是劳动。但问题在于,如今在许多企业,劳动被狭义地定为仅指车间工人干活,且价值不大,似乎只有管理层的工作才出效益。
从这一点来说,广东规定国企分配向一线倾斜彰显了公平、公正,是“劳动创造价值”的理性回归,非常有利于调动一线工人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他们的劳动热情,值得各地学习、借鉴。
广东规定国企收入分配向一线倾斜,但要真正落实尚需硬性配套措施。为此,笔者建议,首先要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收入分配比例及标准,譬如一线工人工资、奖金、补贴等必须明确,并且不折不扣执行。其次是收入分配制度要公开、透明,尤其管理层及老总收入必须接受企业职代会严格监督。现在很多国企搞模糊分配,收入“背靠背”,这实际成为掩盖管理层高收入的“遮羞布”。第三是严格监控“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在一些国企,这种权力实际已成为高管层自定年薪、无休止扩大收入差距的特权,对此,必须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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