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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6月30日 星期一

山东工会力促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后经济仍特别困难的未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给予适当就业补贴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30日 007版)

本报讯 (记者丛民 通讯员葛红普)记者日前从山东省总工会获悉,针对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带来的影响,该省各级工会组织多措并举,全方位关注,力促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

据介绍,按照省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山东各级工会组织会同教育部门,深入各高等院校、困难企业和部分街道、社区,对5月底前未签就业协议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进行了普遍调查摸底,逐一登记造册,确定帮扶对象,并制定了多种帮扶方案。

整合资源,发挥高校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和各类职业介绍机构的作用,通过开展“就业指导大讲堂”、“激情创业院校行”、“岗位消息进院校”、“就业服务直通车”等系列服务活动,向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消息,优先推荐就业。

创新载体,利用工会自办或与社会联办的工友创业实训基地、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优先安排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实习培训,提高其就业创业能力。

扶持引导,积极鼓励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以集体或个体自主创业的形式实现就业,强化对他们的创业指导服务,帮助协调落实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以创业实现就业。

跟踪服务,做好就业求职过程中的资助工作。对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后经济仍特别困难的未就业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当地工会给予适当的就业补贴,对往届未就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主要由生源地总工会给予资助。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他们在求职过程中所需的交通、培训、食宿及职业介绍等费用。

工会还要求所属的事业单位和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根据工作需要,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时,优先招收录用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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