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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6月30日 星期一

广州养老失业工伤险7月起实行市级统筹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30日 004版)

本报讯(记者叶小钟 实习生许漫钿)从7月1日起,广州市市一体化统筹区和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的社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将实行市级统筹。生育、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有望2010年实施。这是记者从广州市政府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在养老保险方面,统一以全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的计发基数。增城市和从化市的参保人缴费基数的下限将分两年和三年过渡,逐步统一到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实现无缝衔接。

在失业保险方面,统一了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未参加医疗保险人员住院治疗的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统一以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计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补助金的基数,统一以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丧葬费抚恤待遇的计发基数。

在工伤方面,个人实名申报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也调整为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目前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元/月),即职工个人的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但超过广州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缴费,而工伤保险待遇最低标准按广州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生育保险由于四个独立统筹区待遇标准与市有一些差异,且广州市将非本市城镇职工纳入了生育保险范围,出现了一些新情况,需进一步测算、评估,预计在2010年实施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崔仁泉介绍说,医疗保险正在制定市级统筹方案,争取到2010年底前实现市级统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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