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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6月27日 星期一

10元高温津贴到不了露天干活的劳动者手中

河南:高温劳动保障条款竟成“摆设”

一名执法监察人员说,“我们也没有强制的措施”

■本报通讯员 李承锦 黄普磊 ■本报记者 肖树臣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27日 002版)

连日来,河南省多个地方持续高温,其中郑州、焦作、安阳的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在如此恶劣的天气条件下,记者发现,仍有一些工地在紧张施工,不少工人冒着酷暑进行作业。

根据去年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高温天气下作业的工人每人每天可得10元的高温津贴。但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河南省大多数在室外工作的工人基本上没有享受到这一津贴,政府明文规定的高温劳动保障条款成了“摆设”。

6月26日16时许,户外热浪滚滚。人站在外面不动,一会儿浑身都是汗。在郑州市经三路和鑫苑路交叉口附近的一家建筑工地上,记者看到20多米高的在建楼盘上,几位工人头戴安全帽,正在干活儿。在其西侧约30米高的塔吊上,也有一人正在作业。

“热得受不了,得不停地喝水。”在该工地上,一名光着脊背、浑身是汗的工人说。

“这么热的天,有没有人给你发高温津贴?”记者问。

“没发过。”他说。

16时20分,记者又来到经三路与晨旭路交叉口附近的某小区施工工地。在最北侧的一座在建大楼上,三部升降机正上下运行。此时,一名工人走出工地,坐到了对面马路边的树荫下。

“太热了,得休息一下,不然真受不了。”该工人说。问及高温津贴一事,他连称不知道。

“问谁要啊?包工头?算了吧。”他说。

记者了解到,高温天气不发放高温津贴的不仅仅是建筑行业。 郑州大多数在室外作业的劳动者都享受不到这一待遇。

30岁的聂勇是商丘人,在郑州市园田路上的乐百氏送水站工作半年多了。进入6月以来,他已经连续20天没有休息了。入夏以来,要水的电话持续增多,他们的工作量也随着加大,夜晚加班至21时,每天桶装纯净水要送五六十桶。

“早上听预报说,今天又超过40℃,热啊!最近我的衣服天天都是湿了又干,干了又湿。每天晚上回到家里,女儿都说我身上有酸味,不让我抱。”聂勇说。

记者问聂勇是否知道有10元高温津贴这一政策,他笑着说:“这个事我不知道。我们的收入是每送一大桶水可以挣1元钱,一小桶水挣5角,不论夏天还是冬天都是这个价,多送多得,其他的什么也没有了。这个行业就是这样,愿意干你就干,不愿干拉倒,谁还去管什么高温津贴!”

据了解,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去年公布了《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其中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

河南省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高温津贴仍按去年标准执行。如果有单位不执行,单位的工会可以代表职工进行协调。实在不行,劳动者可申请仲裁。

而作为具体执行这一政策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该如何处理这一问题呢?带着这个问题,记者采访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一位工作人员,得到的回答却不尽如人意。该工作人员说:“《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是我们去年发的一个通知,具体的情况我不清楚。我们这里是执法监察部门,这个通知不是法律,用人单位执行不执行,我们也没有强制的措施,所以我们也没办法。”

“明文规定的高温劳动保障条款成了‘摆设’,这样的劳动保障条款出台有什么意义?”在一工地上,一位谢姓师傅说。

(本报郑州6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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