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话题】“十几张批示不管用的”三种可能
据6月24日《新快报》报道,近日,76岁的陆侯英老人在广州市建委和市城管局的联合接访活动上“搅了一回局”——当看到市建委领导再次写下“进一步协商”的批示后,他当场拿出由14张信访事项登记表拼接而成的长卷,近两年来,他为房屋拆迁补偿不公一事不断上信,换来的只是这十余张“领导批示”。“至今已两年了,领导们每次都说这样的话,希望这次能落实,为我解决实际问题”,可问题依然没有解决。
究竟是什么大的事情,让一位七旬老人上访两年却只换回10余张没啥用的领导批示呢?
据报道,老人主要投诉广州市承包总公司在拆迁他的房屋时没有丈量其房屋面积,导致补偿的房屋面积不够。22个月里,建委每月一次的接访日,他来了14次,包括主任在内的市建委多个领导都表示,要市承包总公司与业主协商解决。谁知道,22个月后,拿到的仍然是类似的批示。难怪老人愤怒地质问:“这么多批示有什么用!”
现如今,各地、各部门的“接访日”、“信访日”已经成为制度,设立信访接待日的初衷,是希望在领导的重视和协调下,让百姓的困难迅捷得以解决。可是22个月,老人得到的除了领导批示还是领导批示,投诉的问题丝毫没有进展。
10几张领导批示就是办不成事,就是不管用,一种可能,老人的要求不合理,这应该给老人解释清楚;再一种可能,领导的职务不高,说话分量不够;还有一种可能,下面的人没当回事,能拖即拖。
记得去年发生在海南文昌市的“寻官启事”吗?文昌市锦山镇主街道一根水泥电线杆被大货车撞成两截。附近居民向有关单位呼吁多日无果,当地居民在水泥杆上张贴一张“寻人启事”,寻找有关部门领导,最后电线杆问题终获解决——难道也要76岁的陆侯英老人在接访日张贴“寻官启事”吗?
“接访日”、“信访日”不该形同虚设。接访不是目的,接访要解决问题。老人上访两年换回10余张批示的经历还要持续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