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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6月24日 星期一

海口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槛

首付降至20%,年龄延长5年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24日 004版)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 实习生朱筠丽)6月22日,海口市政府发布消息,将从本月开始,放大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功能,将购买集资房和普通商品房的职工家庭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贷款年龄延长至男65岁、女60岁。

据海口市房改办负责人介绍,海口市政府同时实行公积金按月提取偿还贷款制度。申请公积金还贷的职工,可选择按年、季或者月提取公积金支付贷款,减轻职工的还贷负担。

据悉,截至4月底,海口市缴存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余额为12.7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0.56亿元,住房基金2.14亿元。海口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上缴市财政住房专项资金4022万元,其中廉租房补充资金1722万元,为海口市廉租房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另据了解,今年以来,海口市房改办进一步改进住房公积金审办程序,加快提速窗口直接核办业务和一般提取业务。即对离退休人员、死亡、出国定居、改制下岗、调动转移(内转)、单位开户、人员增减、调整缴存比例等业务实行窗口经办人员直接核办制度,由原来7个工作日缩短为1个工作日,当天即可办结。一般提取业务如购房还贷,由原来10个工作日缩减为4个工作日。缩短审批时限,由原来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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