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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6月11日 星期一

租购结合 应保尽保

廊坊住房保障倾斜困难职工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11日 002版)

本报讯(通讯员杜洪明 赵立华 徐杰惠)“我终于有了自己的房子,真是享福啊。”家住河北廊坊金泰小区34号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桑美荣现在想起2008年4月8日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摇号现场,还是很激动,“当时,我家是第一批就被摇中了,高兴啊。那天,我还给书记、市长送锦旗了呢!”

如今,喜圆新居梦的974户低收入住房困难职工已经陆续搬进了新家。其他未中号或已中号但暂时经济上仍有困难的职工家庭也逐户签订了租赁补贴协议,及时转入了廉租住房保障。

2007年12月,廊坊市对城市住房保障做出安排,特别对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面积标准、供应方式、管理办法做出了具体规定。

在收入标准上,尽力扩大保障覆盖面,把市低收入职工标准确定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8倍以下;在兑现方式上,确定了经济适用房实物和货币两种补贴方式任选其一的新模式,在全省尚属首例;在申报审核上,经济适用房采取居委会、街办处、区房管局三级审核,街办处、市房管局两级公示,廉租房住户申请也经过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实现了“零投诉”、“零上访”。

“房子本身是冰冷的东西,要让冰冷的建筑具有温情,赋予其‘家’的温馨。”廊坊市委书记赵世洪说。按照《廊坊市完善住房保障制度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实施意见》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全部配套文件,廊坊在去年上半年将住房保障扩大到全部城市低收入职工家庭,实现了经济适用住房与廉租住房的有效衔接,条件一致,宜租则租,宜买则买。

按照“租购结合,应保尽保”原则,廊坊今年特别采取建、购并重的方式,不断加大实物廉租房的保障比例,积极推行“房等人”模式。住房保障补贴实现“应保尽保”,对现有保障户和新增职工家庭,按时足额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下半年,市区还将实现2446套经适房的摇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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