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话题】避免社保折工资不能仅仅靠提醒
来自新华网的报道说,针对个别用人单位把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折算进员工工资的做法,劳动保障部门提醒劳动者,这种行为违反了国家有关规定。专家也指出,这种做法看似增加了劳动者收入,但实际上却侵犯了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障的合法权益。
工资和社会保险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工资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付出正常劳动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报酬。而社会保险是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由政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等社会各方面筹资建立专门基金,在劳动者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或者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或社会获得物质帮助。也就是说,前者是劳动者应得的报酬,而后者则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给予劳动者的一种福利。
劳动者当然明白这一点。但在社会保险费折算进工资的做法面前,为何部分劳动者却态度暧昧?
以养老保险为例,现有的养老保险缴费是由两部分组成:个人出一小部分,单位再补助大部分。这部分资金名义上是个人的,但由于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目前还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实行接续,因此,并不能自由转移;而劳动者却往往不能在一个单位长久地工作下去,当他们转移到另一个省市就业的时候,其账户上的社会保险资金却不能一起转走,只能取走个人交纳的那一小部分。也就是说,单位的那部分资金,理论上说是属于个人的,但劳动者一旦跨省转移就业,就被留在了原工作地。因此,对于精明的劳动者来说,与其让这部分“福利”最终成为纸上的画饼,还不如让它折成工资更为实在。
在现实中,尽管谁都知道“社会保险费折算成工资发放”是违规的,它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劳动保障部门单纯的提醒,却不能起到有效的阻止作用。
因为,只要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一天不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有效接续,社会保险费折算进员工工资的做法就会不断发生。因此,阻止“社会保险费折算成工资发放”最有效的办法,不能仅仅靠提醒,还是要按照党中央的要求,尽快、尽早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社会保险的有效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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