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政策拿出资金
天津让劳动者端稳“饭碗”
对96户困难企业发放岗位补贴4277万元,受益职工7.7万人
《工人日报》(2009年06月09日 007版)
本报讯 (记者姜明)5月27日,天津汽车锻造有限公司等96户困难企业享受政府补贴人数、补贴资金数额等情况结束公示。这意味着,天津市受金融危机影响困难企业已经有96户经审核认定,企业享受到岗位补贴4277万元,共涉及职工7.7万人。
这是天津市为了扩大就业、稳定岗位,采取积极措施帮企业渡过难关、减少裁员的重要举措之一。
据悉,从去年10月份开始,受金融危机影响天津的一些企业面临经营困难,就业形势趋于严峻。为及时有效地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避免大规模裁员的出现,该市出台了多项措施,对困难企业通过调整班次、缩短工时、降低工资不裁员的,给予稳定岗位补贴;对企业与大龄职工续签长期劳动合同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在企业停产和破产期间寻找工作的职工给予求职补贴;对企业职工转岗培训的给予培训补贴。
为使就业困难群体得到有效帮扶,天津还建立了重大投资项目与就业联盟对接机制,项目建设用工与财政、劳动部门优惠政策对接,实现在项目立项、开工的同时,签订用工、上岗培训协议和劳动合同。
市财政还出资免费组织创业培训,并将小额贷款范围扩展到所有创业者,初次贷款额度由2万元提高到5万元,还款期限由2年延长至3年,其中微利项目由财政部门全额贴息。
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为了促进就业,天津市集中开展了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保证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安置率达80%以上。在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方面,天津市将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认定期限延长至2012年,对招用女35岁、男45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的,给予3年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对非服务型企业招用上述人员的,给予一年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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