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万里行】福建:“一把手”充当安全生产“前锋”
本报福州6月6日电(记者王冬梅)福建省副省长李川今天在向2009年“安全生产万里行”采访团介绍情况时表示,搞安全生产不能推卸责任,福建省把行政“一把手”摆在了安全生产的“前锋”位置。
已经分管安全生产8年之久的李川副省长深有感触地说,“一把手”有了抓安全生产的“压力”,才能产生“动力”,抓安全生产就不敢麻痹。
据悉,福建省近年来把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和追究相关行政“一把手”责任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在行政“一把手”的“三个责任”上猛下工夫。“三个责任”是指:向行政“一把手“下指标”,要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追究“一把手”责任。
目前,福建“一把手”亲自抓安全生产的成效开始显现。近年来,福建省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数均呈下降趋势。
福建省安监局局长陈炎生介绍说,具体而言,每年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上,受省长委托,分管安全工作李川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9个设区市市长和13个重点省直部门、单位的行政“一把手”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设区市市长回去后也照此签订责任书,形成了层层分解控制指标、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从2007年开始,福建省建立了行政“一把手”安全生产履职报告制度。履职报告包括安全生产组织领导、责任制度、工作部署落实、机构队伍、安全投入、应急管理、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从2007年起,福建省把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4项指标纳入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同时纳入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对事故死亡人数上升的地区、行业和领域,省政府安委会每季度书面通报给当地政府、部门“一把手”和分管领导。
对发生的各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福建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据了解,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行政职责及问责体制的思路在福建省领导层逐渐明晰。如今,福建省“一把手”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形成氛围,凡是重要节日、重要时期,各地党政领导都亲自检查安全;凡发生重特大事故,当地党政领导都亲自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有的市、县行政“一把手”还亲自担任安委会主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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