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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5月25日 星期一

安徽:领导干部接访可请律师陪同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25日 006版)

新华社电(记者程士华)记者从安徽省司法厅获悉,安徽省司法厅会同省信访局近日出台的《关于认真做好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待涉法信访工作的通知》规定,领导干部或信访部门提出律师陪同接访的,司法行政机关必须选派律师参加接访。

通知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访,并且陪同接访的律师要相对固定,以便于熟悉相关领导主管的工作范围及相关政策法规。对于领导干部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的案件,需要律师陪同的,信访部门应至少提前5日提供材料,便于律师充分准备、有效服务。陪同接访的律师要为参加接访做好准备,适应陪同接访需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还要把律师参与接访等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律师、律师事务所工作绩效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安徽省司法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律师陪同领导干部接待涉法信访,就复杂、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处理建议,参与个案处理方案论证,能够增强领导干部接访谈话的针对性、化解矛盾纠纷的有效性,有助于领导干部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可以有效发挥为领导作顾问、为上访人维权、监督相关部门依法行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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