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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5月16日 星期一

“留守儿童”团伙犯罪现象不容忽视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16日 007版)

编辑同志:

在城市容纳越来越多的农民工的同时,农村也产生了另一个庞大的群体——农村“留守儿童”。有关统计数字表明,青少年犯刑事案件中70%属于3人以上的团伙犯罪,而且团伙成员低龄化趋势日益明显,其中农村“留守儿童”团伙犯罪尤为突出,已成为当今农村社会治安的隐患之一。

2008年10月8日,湖北省竹山县公安局宝丰派出所联合县刑警大队,将以14岁的周某为首的13名未成年人盗窃团伙抓获,破获一起涉案数万元的手机被盗案。现查,他们到竹山县宝丰镇的一家手机店,撬门入室,盗窃手机17部。这13位成年人中,8位是农村“留守儿童”。

2008年10月湖北省十堰市发生的又一起入室盗窃案中,3名农村留守青少年,趁居民家中无人之机,盗窃作案20余起,窃得现金、手机、金项链等,价值高达5万余元。

农村“留守儿童”团伙犯罪的原因发人深省。一些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发育不成熟,思维简单,情绪不稳定,自我控制力差,当感情受到刺激时,易冲动,做事胆大妄为,不计后果,具有极大的盲从性,突发性和偶发性。“留守儿童”对外界事物充满好奇,接受新生事物快,这是他们的天性,如果引导得当,这种天性就是优点,可以指导他们进行创新,勇往直前。反之,若缺乏良性的引导,他们就会在猎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为所欲为,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从生理角度讲,“留守儿童”正处于逆反心理强烈的时期,对一些“代理家长”的“棍棒教育”、“说教式”教育和学校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做法产生强烈的对立情绪,严重时他们甚至会采用叛逆或者暴力方式进行暴力反抗,有些人甚至因此而厌学、辍学。家庭教育意识强的“留守儿童”迫于父母的压力而游走于校园周边,更多的“留守儿童”则是“拍屁股走人”,“浪迹天涯”,过早踏入社会,最终受社会不良风气、不良诱惑的影响而走上犯罪道路。农村“留守儿童”,更容易出现心理问题。他们大多数都有不同程度的心理障碍,自我封闭,不愿与同龄人交往,不愿参加社会活动。此外,由于家庭困难的类型不同,他们还可能会出现忧郁、散漫、心理扭曲等不良心理。孩子的生活离不开五彩缤纷和充满形形色色诱惑的大千世界,社会上的不良现象,特别是某些影视作品、互联网传播的集团暴力等丑恶的现象,容易侵蚀“留守儿童”纯洁而单纯的心灵,有些“留守儿童”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整日无所事事、精神空虚,在社会不良人员的影响下很容易跟风走上邪道。

农村“留守儿童”团伙犯罪因素错综复杂,预防农村“留守儿童”团伙犯罪要靠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家庭、学校、社会、政府都应切实的承担起保护“留守儿童”的职责和义务,让“留守儿童”有人可管,有学可上,有业可就,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成长环境。

湖北省竹山县宝丰镇中心学校 朱本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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