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朋间借钱也要写张借条当“证据 ”
编辑同志: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人与人之间的经济交往越来越多。社会生活中,人人都可能遇到暂时的经济困难。借钱,这个在日常生活中极为平常的互助行为,在某些时候却成为难与人言的苦涩话题。
最近我的一个要好朋友,遇到一件烦心事。一年前,他的一个好朋友由于经济紧张,曾求救于他,从朋友的手中借了500元钱,只是口头上的协议,说好一个月工资开支后就还,可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朋友之间碍于面子,一直没有提借钱的事。转眼间,一年也过去了,我的朋友由于手头紧张,找他曾经借钱的朋友要钱,谁知道借钱的朋友却狠了起来:“我借你的钱早就还了。”于是双方闹僵了。由于没有证据,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也不支持立案,最后我的朋友只好花钱买了一个教训。
我们这里还有位老人,辛辛苦苦节约了一辈子攒了5万元。有个相当好的朋友当中间人担保,介绍另外一个朋友做生意,一万元年利息是2000元,第一年就还了6万元。第二年又通过中间人当担保,借了5万元还6万元。第三年没有通过中间人,直接找这位老人借5万元,老人想,这个朋友够意思,就没有通过中间人,也没有写证据,直接借出5万元。这下问题麻烦了,借钱人并没有按预约时间还钱给老人,双方闹僵了,既没有证据,也没有当事人作证,法院也无策,双方一直在吵闹,问题到现在还没有得到解决。
其实,借钱没有打借条的现象在我们生活当中经常遇到,借钱一般都是要好的朋友、同事、邻居、熟人、亲戚或家人,由于面子上的问题,借钱的过程中没有写借条留下“证据”的现象相当普遍。
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当朋友遇到暂时的经济困难时,出手帮助并无不妥。俗话说得好,亲兄弟也得明算账,同事、朋友等之间也应这样。借钱给别人要有“证据”意识,无论是多么好的亲友,借你钱时一定要求对方写张借条,写明金额、归还日期等,或者是找一个可靠的证人在场目击。
俗话说:“借钱一副脸,还钱一副脸”。上述案例中再一次告诫人们:在借贷行为发生时,最好还是先小人后君子,口头协议不保险,只有签订书面借款协议,一旦发生纠纷才有据可查。为此,笔者奉劝各位朋友,在借钱给他人的时候一定要对方打张借条。借条反映了双方的契约关系,而契约关系是法制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同时这也是对借款人的尊重,有了白纸黑字就是最好的证明和清单,就能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湖北省 张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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