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变罚没为疏导岂不更好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09年05月07日 003版)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在全国首创公示罚没物资去向的制度,将执法队员擅自动用罚没物资列入执法“五条禁令”中,并明确要求联系固定的福利机构和特困户作为罚没物资捐助对象,同时要求由受助人和证明人签字——据5月5日《人民日报》报道,仅今年上半年,该城管大队就为福利机构和特困户送去水果蔬菜110次,共计2460公斤。
这一首创可以消除群众心中的疑虑,不再怀疑罚没物资被浪费、或者被城管队员擅自占用。但也有几分遗憾,理应公示的内容、本该做到的事情,直至今日方才得以实现。
不少地方近来出台实施了有关城管行政处罚的办法,大多规定:对易腐烂变质的物品,城管执法机关应当妥善处置。所以,尽管有人质疑,对罚没物资城管是否可以自说自话、其捐助行为是否合乎相关程序及规章,但平心而论,将罚没的水果蔬菜捐给福利机构和特困户,不失为妥善的处置办法,总比烂掉好。
与公示罚没物资去向相比,我们更愿意看到的是,城管不再将小商贩们视为对立面,而是尽可能地站在他们的立场考虑问题,变罚没为服务。
大多数小商贩靠做小生意维系一家老小生计。作为城市管理者的城管,与其一味地对小商贩进行“围追堵截”,不如提升服务意识,多想一些疏导的办法,比如像有些城市那样,在规定时间、规定路段,允许小商贩摆摊做生意。
尽量少些罚没,商贩们高兴,城管队员也可以轻松些,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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