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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4月28日 星期一

【劳动话题】生存证明 该由谁开

□艾才琴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28日 007版)

广东社保基金管理局通知称,6月19日前离退休人员需通过生存资格审验,未能取得“生存证明”的人员,从7月份起将被暂停发放基本养老金。

离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基本养老金被冒领的事,当前的确不同程度存在。而为了防范这种冒领行为,不少地方和广东省一样,都需要离退休人员提供形式不一的“生存证明”。 如有些地方要求那些异地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拍个性照片、指纹等寄回单位,或者要他们到当地公证处开证明等,以证明他们还活着。

从防范冒领养老金的角度看,此举好像很有必要。但是,这种需要离退休人员出具“生存证明”的做法,不仅工作效率低下,而且,是对离退休人员的一种大不敬。

让离退休人员提供“生存证明”,是一种缺乏人性化的做法,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也是一种不作为。实际上,只要有关部门稍微动点脑筋,防止养老金被冒领并不复杂。

目前,掌握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死亡等信息,主要是社保、公安和民政这三个部门,只要这三个部门实行信息共享,离退休人员的死亡信息很容易传递给社保部门,社保部门根据民政和公安部门提供的信息,很快就能够得知离退休人员的生存状况。

有关部门完全可以通过跟踪机制、动态的管理方法等手段,既防止养老金被冒领,又可以通过到位的服务,为离退休人员送上一片温情,如此,需要离退休人员自己提供各式各样“生存证明”的事,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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