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推广大重病医保二次补偿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21日 001版)
据新华社南京4月20日电(记者朱旭东)记者从江苏省医保中心获悉,江苏今年将全面推广医疗费用二次补偿机制,引导各地在对大重病患者正常的医保费用报销之后,根据医保基金结余情况给予二次补偿,从而建立减轻大重病患者看病负担的长效机制。
据了解,江苏目前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1234万人,参保率超过90%。全省大多数统筹地区实行了住院、门诊大病和门诊普通病种医疗费用补偿,参保城镇居民起付标准以上、最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基金补偿比例为50%至70%,对特困、残疾等人员的补偿比例最高达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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