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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4月18日 星期一

【道德观察】恪守良知是媒体不败的金科玉律

■李瑾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18日 005版)

新闻出版总署办公厅近日印发文件,通报6种报纸刊载严重失实报道的处理情况。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介绍,新闻出版总署已责令6家报纸公开道歉,澄清新闻事实,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要求有关报社规范新闻采访活动,杜绝虚假新闻,并依法对6家报社做出相应的处罚,将编造虚假新闻的人员列入不良从业记录名单,限制其从事新闻采编工作。

在百度键入“假新闻”搜索,近的远的假新闻比比皆是,关于明星、名人的更是不胜枚举。然而,令新闻出版总署此次发力的诱因,恐怕还是假新闻的猖獗,已经不满足于替明星名人搞点香艳的绯闻,而是像瘟疫一般,从娱乐版向社会、政治、经济、教育、卫生、科技等各个方面渗透,更有不负责任的记者,开始自作主张“替权威部门说话”。这些假新闻,混迹于那些看似严肃的新闻版面中,单单标题就可吸引众多眼球。在众多假新闻中,那些不负责任的猜度、捕风捉影的误读文件等,令相关政府部门的正常工作受到干扰;那些与企业相关的假新闻背后,又藏匿着多少“潜规则”的利益交换。虚假信息在网络时代的迅速传播,也令那些被“假”了的当事者,损失严重。

假新闻泛滥,受损失的并非只有那些被“假”了的企业和个人,它同样以巨大的破坏力正在瓦解公众对媒体公信力的信心。从“纸馅包子”假新闻,到排队索要封口费,这些轰动一时的事件,将不负责任的媒体及从业者的利益之心暴露无遗。与此同时,一些新闻媒体的内容低俗化倾向亦令人担忧。一些新闻工作者热衷于泛娱乐化方式的报道,不遗余力地追求所谓“眼球效应”,“标题党”泛滥,以文不对题的夸张形式,迎合低俗需求,腐蚀社会风气。更有一些媒体,在经营的指挥棒下,忘记媒体的社会责任,以新闻为广告大开方便之门,模糊新闻与广告的界限,直接损害广大消费者的切身利益,进而损伤着新闻媒体在社会公众中的诚信和威望。

有关统计数字显示,全国新闻从业人员已经超过60万人,不可否认,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校正社会舆论导向、传播公众所需信息等方面,媒体日益发挥着重要作用。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新闻工作者必须时刻保持自己的社会责任感,谨守职业良知,坚守职业操守。良知是什么?是责任,是德行,是爱心。如果没有责任,那些捕风捉影的猜测揣度就会见诸报端;如果没有德行,那些被利益驱使的非公正报道便会成为不同利益集团之间“斗法”的工具;如果没有爱心,又何谈义利之道的取舍,亦不会关注民生、反映民声,为弱势群体呼吁,为合法权益受损者鸣不平。

对于新闻媒体来说,其公信力来源于每一条新闻的真实与它背后彰显的社会责任。而所有这一切,离不开媒体从业者的自律。新闻工作者一直享有“无冕之王”的美称。不辜负社会公众的信任,需要从业者树立严格的道德标准,锤炼自己符合大众情操标准的优秀品质。媒体从业者的良知,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一个媒体的良知,他们的责任心,是媒体树立权威的基石。马克思称,“人民的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报刊就会完全萎靡不振。”即便在竞争日益激烈的现实环境下,恪守良知,担负责任,追求正义与公平,仍然是媒体不败的金科玉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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