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9部门共促高校毕业生就业
5个配套政策即将出台,将开展11项专项工作和活动
《工人日报》(2009年04月17日 001版)
本报北京4月16日电 (记者郑勇)4月底前出台5个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配套文件,6月份之前,组织开展11项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专项工作和活动。记者今天获悉,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4月15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落实下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任务。
国务院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部分成员单位以及中组部、科技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等共19个部门和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认为,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当前我国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十分严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相互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政策措施。
会议明确,在4月底前,鼓励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的有关措施、科研项目单位吸纳毕业生就业的有关规定、统筹实施面向基层就业的各专门项目的有关规定等5个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配套文件,将制定出台。6月份之前,组织开展就业政策网上咨询周、推动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就业、组织实施面向基层就业专门项目、开展基层就业岗位推荐、组织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就业网络联盟联合招聘周、扶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就业见习、开展困难职工家庭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等11项专项工作和活动,并明确了各项活动的时间、方式、目标和负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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