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企业的衍生业务 将全面彻底清理
对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相关人责任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25日 004版)
本报北京3月24日电 (记者张敏)包括期货、期权、远期、掉期及其组合产品在内的金融企业的衍生业务将受到全面彻底清理。这是国务院国资委日前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所要求的。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从事金融衍生业务的监管要求包括,企业要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并负责向国资委报备有关情况;企业严守套期保值原则,禁止投机,尤其对持仓规模进行严格控制;企业要切实有效管控风险,定期报告;对发生重大损失、造成严重影响的企业,在业绩考核中予以扣分或降级处理。
对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发生重大损失的企业或相关责任人,国资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审计调查,进行责任认定,并依据《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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