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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3月23日 星期一

“增量”与“提质”并举求实效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23日 002版)

(上接第1版)所谓稳员,有两层含义,一是指保岗位,要督促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带头履行社会责任,努力做到不裁员,稳定工作岗位,可以利用开工不足的间歇加强职工技术技能培训,做到“歇岗不歇业”。二是指保工资,要督促企业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和缴纳社会保险,尽量不减薪,即使调薪、减薪,也必须经企业和职工通过平等协商后共同约定。经营状况较好、有支付能力的企业,则应通过工资集体协商实现职工工资的正常增长。所谓增效,是指要动员广大职工积极参加“同舟共济保增长,建功立业促发展”竞赛活动,挖潜提效、增收节支,为推动企业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增强企业竞争力贡献力量。

记者:正如您刚才所介绍的,“共同约定行动”进展良好,初显成效,各地在推进这项工作中都有哪些好做法?

张鸣起:各地工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创造了不少好做法:

一是积极争取党政支持。如辽宁、浙江等省召开工会与政府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相关问题,提高工作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二是充分发挥三方机制作用。如河北、广东、广西、四川等省(区)总工会与劳动保障部门和企业家协会等企业组织联合下发文件,有的还联合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推动“共同约定行动”,努力扩大其影响。

三是落实领导责任,制定实施规划。省市级工会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指导,有关领导分工负责,相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实施规划,有的还建立了“共同约定行动”目标责任制,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四是围绕重点问题实施约定。企业工会在深入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协调有关各方围绕调工资、保岗位、促发展等问题确定约定议题,然后本着互谅互保的精神,通过协商与企业就各项议题做出约定。约定的内容以“承诺书”、“责任状”、“决心书”、“倡议书”等形式确定下来,并作为特殊情况下的集体合同或补充协议规范双方的行为。

五是分类指导、典型引路、检查落实。许多上级工会根据企业的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要求和具体的指导意见;各地普遍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加强信息交流,积极发现和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不同类型企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经验;并对“共同约定”的兑现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帮助行动开展较差的企业尽快扭转局面。

六是办实事解难事,促进约定兑现。各级工会特别是工会领导机关力求对企业发展和职工利益面临的突出问题做到心中有数,急企业和职工之所急,帮企业和职工之所需,在就业服务、困难帮扶等方面帮助企业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促进共同约定的内容兑现。

这些实实在在的举措,确保了“共同约定行动”快速推进,并有效地增强了企业与职工相互依存的共识,凝聚了共谋发展的合力,促进了企业稳定工作岗位、保证职工收入,并带动了以工资集体协商为核心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

记者:全总对下一步开展“共同约定行动”有哪些打算?

张鸣起:应当说,“共同约定行动”在全国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局,但是仍然处在起步和发动阶段,各种矛盾和问题还比较多,发展还不平衡,需要我们在今后实践中探索和解决。

全总日前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共同约定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会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重要意义、须坚持的原则和具体工作举措。下一步,全总要以贯彻今年两会精神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各项要求。关键是要指导各级工会进一步依靠党政支持、借助三方力量,加大推动开展“共同约定行动”的力度;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实化约定内容,着力提高“共同约定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继续加大舆论宣传的力度,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注重总结经验、培养典型,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对策,不断提高指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总之,要坚持“增量”与“提质”并举,努力引导“共同约定行动”健康开展,并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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