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决定在2012年淘汰白炽灯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20日 008版)
据新华社布鲁塞尔3月18日电(记者刘秀荣)欧盟委员会18日在布鲁塞尔通过一项法规,规定在2009年至2012年逐步从市场上淘汰供家庭、工业部门和公共场所使用的白炽灯和其他高耗能照明设备。
欧盟委员会指出,之所以用4年时间逐步淘汰白炽灯等高耗能照明设备,是为了让制造商能够逐步调整其生产结构,以满足消费者在照明设备能耗、功能、美观、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欧盟委员会认为,新法规将有助于提高欧盟家庭、工业部门和公共场所照明设备的效能,随着法规的逐步落实,欧盟有望在2020年以前实现年节电800亿度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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