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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3月18日 星期一

随着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加上独生子女政策,养老观念也在发生很大的变化。

【保障看台】女性养老更应从长计议

■谊生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18日 007版)

男主外,女主内,天下家庭,女人都是占主导地位的。从生儿育女到照顾老老小小一家人,女人权威地位的树立与其付出成正比,每逢在事业与家庭利益发生冲突时,绝大多数女性往往选择家庭而牺牲自我发展。付出多,得到少,我们身边这种女性的美德故事可以随手拈来,家家都能写出可歌可泣的长篇连续剧。

於女士退休后,隔几年就到外地工作的女儿家分别住一段时间,每逢感冒发烧,身为退休老中医的於女士都是自己捡些便宜的中、西药吃,绝不去医院,甚至连女儿陪她去医院体检都不愿意,就担心花孩子的钱。几年前,於女士的丈夫因一场手术意外,住院花了近十万元钱。由于他们单位效益不好,这笔钱是孩子们出的。等走出生命险情,於女士就不停地唠叨,让丈夫拿出积攒的退休金把孩子们出的钱还上。其实,孩子完全有能力做到这些,对于於女士的严以律己,女儿们觉得太过,让人心疼,但拗不过她固执的自爱与自尊。

养儿防老,是传统的养老方式,由于我国养老保障制度还在基建阶段,因而,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还是当前养老的主流方式。因而,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赵超提倡设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孩子应该拿出每月工资的3%帮助父母养老,就当下的中国实际情况看,这应该说是一条积极的、建设性提议。

此前,笔者就接触过这一位有远见的家长,要求四个子女每人拿出每月工资的5%给父母。这位明智的父亲想到,如果有一天年老的父母与子女发生矛盾,手里有一笔钱就能体面地、有尊严的养老,可以不依赖儿女,自己单独过,请人照顾就是了。

在我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模式中,子女如果不能定时供给父母的养老金,父母往往不会主动讨要,常常造成“薄养厚葬”的现象。赵超建议,建立“子女养老社会保险金制度”将使子女养老实现规范化、货币化、社会化,从而形成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相结合的新模式,子女为父母的养老储蓄,将不再是一个传统的家庭养老问题,而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社会养老问题。

随着保障制度的逐步建立,加上独生子女政策,养老观念也在发生很大的变化。一位职业咨询师分析认为,女性在职场上可能工资没有男性多,而升迁速度也没有男性快,但女性普遍的寿命却比男性更长,最终结果是,多数女性没有足够的积蓄面对退休后的漫长岁月,因而,女性养老更应从长计议。而且,同样是养老计划,女性应该拿出比男性多3%的收入做养老储蓄,这样,对于活得长、收入低的女性才能保证养老收入每月达到工作时70%的收入。据专家测算,这是一个比较合适的养老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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