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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3月18日 星期一

武汉购房者说:

【冷看“购房消费券”】“我们不会参加那种天真的游戏”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18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邹明强)“近郊房价现在已经降到了2000元以下,城区也有降价包赔、购房交首付、代租充月供等各种销售形式。从购房消费券的相关条款来看,那是种天真的游戏,购房者不会有兴趣的。”3月16日,准备购房的市民卢智慧谈到武汉的购房消费券,很是不屑。

刚刚在武汉南湖买了套商品房的市民张八斤对此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他说,房市的挂牌价和真正的销售价之间,有一定的弹性空间由售楼人员掌握,现在发购房消费券,实际上就是压缩了售楼人员的定价空间,并没有真正让利给购房者。

日前,武昌江先生的购房消费券,在一新开盘社区失效,也佐证这种说法。

据江先生购房所在的置业有限公司营销部经理称,江先生的订房合同,是在发放购房消费券之前签订的,并已享受了相应折扣,故不能再使用购房消费券。3月16日,武汉的相关媒体报道了这则新闻。

武汉是全国率先发放购房消费券的城市,当时地方一家报纸刊登7个版面的大幅广告:“定向发放总额逾千万的购房消费券,以刺激武汉的购房消费。”

根据这一计划,凡订阅2009年该报的读者,可于3月21日至4月5日期间领取到每份5230元的“购房消费券”。活动期间向读者每日发放150张,共计2400张消费券,总额高达1200余万元。

组织方选出30家品牌楼盘参与活动。购房者在这些楼盘中选房,议定价格,享受完全部优惠后,再出示该报购房消费券,直接扣抵总房款。

消费券的“羊毛”出自哪里?该报称主要资金来源于该报房地产广告版面费的让利。开发商可凭回收的消费券,冲抵在该报刊发的广告费。由此,消费者产生质疑。

有消费者认为:“首发千万购房消费券”明明就是这家媒体与地产商针对楼市低迷而采取的一个双向促销手段。这项活动算不上“公益”,因为买房者必须是该报2009年订户;所买楼盘必须是“合作伙伴”开发的楼盘;同时还必须是在“五一”前规定的时限。

从这三个条件来看,这项“非公益”活动,只是算是一个商业策划案而已。淘房的消费者——卢智慧们当然不会陪着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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