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前10个月,全国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同比上升93.5%
专家呼吁珍视仲裁资源
据统计,2008年前10个月,全国劳动争议诉讼案件同比上升93.52%;其中,经济较为发达的北京、上海、浙江、广东争议案件增速较快。北京市仅审结的就达到了13992件。
仲裁庭里人来人往
《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有余,用工企业要调整,劳动者要维权,金融危机的后续深层传导,都导致劳动争议案件上升,但劳动争议案件增速如此之快,却是许多仲裁人员始料未及。
今年2月初,上海杨浦区劳动仲裁委受理了一起涉及无固定期劳动合同的仲裁案件,据悉,这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一年后,上海市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首例“无固定期合同争议案”。然而,由于目前等待仲裁的案件太多,这个亟待开庭审理的案件也不得不排队等候,预计此例”首案”的审理得排到今年六七月份才能进行。
说起每天忙碌的立案工作,上海一郊区劳动仲裁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说:“每天仲裁院一开门,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人便蜂拥而至。工作人员和申请人解释相关程序时,离开1米距离就听不见了,整个大厅被人挤得像一个闹市。”她说,有一次他们办公室柜子上的玻璃也被前来申请仲裁的人给挤碎了。“我们负责立案的工作人员只有一两个人,但是前来立案的审请人每天超过百人。有一次,我一天受理了130件劳动纠纷仲裁申请案。”
据了解,2008年上海市19家区县仲裁委中有17家受理的案件超过1000件以上。其中,青浦区、宝山区、金山区、奉贤区、浦东区、南汇区劳动仲裁案件的增长达到上年的3倍以上。但进入2009年后,劳动争议案件又有显著增长。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争议仲裁院统计,今年1月份,人均月办案数在60件左右,已超过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仲裁员人均年办案标准50件的工作定额。
金融危机也成为仲裁案件上升的一个因素。越来越多的劳动者在面对企业裁员减薪欠薪的情况发生后,如今也倾向于选择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出现“抱团”维权的现象。“有时,一个公司一来就是六七十人,工作量大到无法想象。”一名负责立案的仲裁部门工作人员说:“被欠薪甚至裁员的员工一股脑全涌到仲裁庭来讨公道。”
“老板只和我签订了保密劳动合同,但是只工作了10天就把我辞退了,连工资都不给。”外来务工人员小沈拿着劳动争议仲裁申请表,眼里飘忽着不安。小沈说这是她第一次申请劳动仲裁。“就算人多,等的时间再长也没关系,我也要通过仲裁为自己讨回公道。”
私企、外企成劳动争议“多发地带”
笔者从上海市劳动仲裁部门获悉,去年一年,上海市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公经济企业,是劳动争议的“多发地带”,其中私营企业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要占受理数的39.3%,比2007年同比增长122.2%;外资及港澳台企业占受理数的21.3%,同比增长110.5%。
小丁是2004年到上海工作的外来人员,今年2月7日,她通过网络应聘到了一家礼品公司担任助理工作。“当时觉得待遇不错,就签了合同。”
据小丁向仲裁机构表示,当时公司和她签的是一种保密合同,只签了一个月,而且是试用期合同。
小丁在劳动仲裁申请上表示,当时自己被招进去时,公司内正好要开展会,“特别忙,周六都没有休息。”当时,公司内的一些老员工曾告诫过她,展会期间公司特别缺人手,一旦展会结束公司并不需要这么多职员,往往会遭辞退。就在得到同事的“告诫”后不久,小丁和其他一些员工就被公司辞退了。“2月17日我们被辞退了,一共工作了10天,只有2月8日休息了半天,但是加班工资都没有得到。”因此,小丁他们的仲裁请求就是要到加班工资。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64580件,同期增长119.1%;而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争议成了引发劳动争议的主要原因,占总量的近60%。其中,劳动报酬争议占49.7%,同期增长182.8%,经济补偿金争议占受理数的17.2%,同期增长162%。
实施免费仲裁后,小标的争议案明显增多
“免费仲裁后,小标的争议案明显增多了。”上海市劳动部门的相关人士说。
上海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在上海市是最早实施仲裁不收费制度的,起于2008年3月。有关统计显示,在此之后,仲裁委接到的案子即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一倍多,其中小标的争议案件的增加尤其突出。一些劳动者时常会为数十元的加班费而申请仲裁。近期,还遇到了一件申请人为4元加班费申请仲裁的案子。仲裁员对笔者说:“4元钱虽然少,但道理是一样的,劳动者有权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但现实是,为这4元钱,几道程序,涉及10多名工作人员,仲裁资源被浪费掉了。”
“过度维权”影响劳动者整体利益
笔者调查后发现,在“仲裁免费”的前提下,一些受到金融危机影响的劳动者仍抱着各种心态,将所有的维权希望和要求都寄托在了劳动仲裁上。刘女士40亿元索赔案如此,日前发生在广东中山市的湖南籍打工人员阿亮向他的老东家中山市阜沙镇的一家公司索要10亿元精神赔偿金也是如此。
2007年11月,阿亮进入这家公司工作,按约定,他应到洗衣机车间做普通员工,但实际却被安排到冲压部冲压车间做冲压工,这令他十分不满。据阿亮说,2008年5月2日,他提出辞职,“但由于车间领导挽留,收回了辞职申请。”奇怪的是,一个月后,公司保安却不再让他进厂,据称还用暴力威胁他,于是双方矛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阿亮提起劳动争议仲裁,除了要求工资赔偿,还索赔精神损失费10亿元!
一位仲裁员说,申请人所以为几元钱申请仲裁或提出如此巨大的标的,主要是因为免费仲裁后,一些申请人不再考虑维权成本。在仲裁免费政策出台之前,申请大额标的的劳动者,除了需要缴纳仲裁费用之外,还须根据申请标的的大小,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这位仲裁员说,他曾与一位为300元钱申请仲裁的员工谈心,那位员工告诉他,如果维权成本超这个数,他就不打这个官司了。这位仲裁员说:“其实,这种过度维权的现象,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了劳动者整体利益。”
申请仲裁事项要慎重
笔者从上海市劳动仲裁委员会了解到,2008年全年,由劳动者提出的仲裁申请占到案件总量的98%。但与之相对应的是:在实际的处理结果中,劳动者的胜诉率有所下降:其中,劳动者全部胜诉和部分胜诉的,共占结案数的82.8%;劳动者全部胜诉的,占结案数的22.3%,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9.5%;而用人单位全部胜诉的,则占结案数的17.2%,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5.3%。
“劳动者败诉,很多情况是由于劳动者对《劳动合同法》的片面理解等原因造成的,提出的仲裁请求难以被支持。”有专家建议劳动者对所申请的请求事项要慎重决定。
上海嘉定区仲裁部门的工作人员说,由于争议案件激增,导致“现在一般争议案件要四五个月才能等到仲裁结果,这大大超过法律规定的60天。仲裁资源也要节约使用。但现在的情况是,由于仲裁资源使用过度,致使一些真正需要及时维权的申请人不得不排队等候,而这些申请人的权益有可能因不能及时仲裁而被进一步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