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来手语翻译 指定辩护律师
法院温情审判感动聋哑被告人
《工人日报》(2009年03月16日 006版)
本报讯(通讯员张传新 柯予新)日前,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在审理一宗聋哑被告人涉嫌盗窃罪案件中,专门为两名被告人聘请了手语老师担任庭审翻译,并为其指定了辩护人。二被告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无异议,对该院专门为其聘请手语老师甚为感激,当庭表示认罪服法。
公诉机关起诉书指控,2008年9月24日14时许,被告人王铎、郎继伟预谋后,到三门峡市一家电脑公司,郎继伟佯装购买摄像头以吸引该店员工注意,王铎则趁机将被害人姚某抽屉中的5100元营业款盗走。案发后,两嫌疑人已将被盗钱款如数退还给被害人。为此,公诉机关以二被告人涉嫌盗窃罪向三门峡市湖滨区法院提起公诉。
在坚持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湖滨区法院着眼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刑事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由于涉案二被告人系聋哑人,为充分保护其合法权益,法院专门与当地聋哑学校取得联系,为他们聘请了一名手语老师为二人担任手语翻译,同时指定两名律师为其担任辩护。
庭审中,审判长张辉始终耐心地通过手语翻译对被告人进行询问,认真与被告人进行沟通,听取其辩护人意见,并对其进行法制教育。法官的行动深深地感动了两名被告人,二人通过手语翻译当庭向法官表示认罪服法。
此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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