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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2月25日 星期一

【焦点】广东初步建成基本社会保障体系

■本报记者 叶小钟 通讯员 梁嘉敏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25日 007版)

改革开放以来,广东省走在风气之前,对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经过三十年的探索,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覆盖面越来越广,服务日益周到,公众受益也越来越多。

四大险种参保人数居全国首位

数据显示,到2007年底,广东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达到2227万、1308万、2022万、2114万和659万,前四个险种参保人数居全国首位,基金积累1917亿元,约占全国的18%,其中养老保险基金积累1285亿元,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不断深化。1983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试行了劳动合同制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经历了由从企业保险向社会保险的转变,最后,确立了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模式。

在将养老保障事业逐步推向法制化的同时,建立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通过每年实施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不断提高,据2009年1月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数据显示,该省人均基本养老金为1315元/月。

医疗和生育保险工作不断取得突破。上世纪90年代初,广东开始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目前,广东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已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建立,参保人数达到2514万人。

2008年,广东省全面开展以大病统筹为主要内容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截至2008年9月,参保人数达到744万人。目前,两项制度运行平稳,基金保障能力大大增强。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协同推进模式在全省普遍建立。2008年出台的《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在制度上实现了全体城镇居民的生育保险全覆盖,并明确生育医疗费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院直接结算。截至2008年6月底,参保人数共计786万人。

失业保险制度不断完善。1986年,广东省建立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险制度,政府不断扩大失业保险范围,不单对城镇失业源头进行调控,还采取适当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等措施完善失业保障。2000年~2007年,广东省共为136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和180万农民工提供了失业保险待遇,总计支出85亿元。截至2008年4月底,广东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1400万人,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143.93亿元。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9月,广东省失业保险农民工参保人数为572.26万人。

工伤保险工作取得重大发展。1992年初,广东省政府颁布并实施《广东省企业职工社会工伤保险规定》,广东成为全国第一个立法开展工伤保险的省份。近年来,广东省先后出台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康复管理等政策,初步建立了工伤保险配套政策体系和标准体系。2004年,广东省工伤康复中心成为全国首个“工伤康复综合试点单位”,超过4000名伤残工伤职工在此进行了工伤康复。据统计,康复后再就业率达75%以上。2008年,把“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将解决约4万名老工伤人员的后顾之忧。截至2007年底,广东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113万人,连续16年位居全国首位。

积极探索完善的保障体系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地,广东积极探索,努力完善保障体系。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积极开展。2007年下半年,广东省初步建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创造性地提出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落实情况前置审核和担保机制,确保了新被征地农民即征即保,并确立了广东省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框架,有效地推动了各地农村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

截至2008年6月底,广东全省已有17个地级以上市和部分县区出台或实施了农民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办法;部分地区实施了计划生育家庭或村干部养老保险办法;广东省参加各类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数达到158.7万人,其中54.6万人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月人均养老金256元。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全面开展。2003年,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推进广东省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退管工作全面展开。到2007年底,全省21个市均出台了退管工作方案,设立了16个省级示范点,退管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形成了省、市、县、街道多层次的管理服务体系。建立了退管专业网“南粤夕阳红”。截至2008年6月,145.8万名企业退休人员纳入社区管理,社区管理率达59.1%。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加强

2007年,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委员会全面建立,并逐步开展工作。建立健全信息披露、要情专报等制度。基本形成基金多方监管机制,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基金管理。出台了《广东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实施细则》,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组织机构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对业务信息系统设置了数据自动监测程序,强化了基金监督,确保了基金的安全完整。

社会保险经办体系建设成绩显著。从1992年起,广东省各地就逐步建立了“五险统管”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机构。近几年来不断加强经办能力建设,出台了《广东省社会保险业务管理规程(试行)》等一系列管理规章,建立完善了政事分开、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体系。制定了全省统一的业务操作规程,形成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纵向指导监督,横向协调制约”的内部管理机制,开展“旭日工程”活动,有效提升了社会保险业务工作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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