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承诺几成一纸空文
兰州:停暖补偿承诺陷入兑现难题
“两度信誓旦旦的停暖补偿承诺,会不会再次成为一纸空文?”2月19日,兰州市热力总公司紧急向87家供热站(所)发出《关于二热管网降温运行期间供热费用调整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承诺对受影响的供热用户予以免收6天取暖费补偿,面对这纸通知有市民发出如此疑问。
2008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由于供热设备、管网问题,兰州市城关区大部分二热联片供暖地区出现了降温供暖。事后统计,有20余万居民在零下10余摄氏度的寒冬里熬了整整6天。
为此,去年12月25日,兰州市建委、热管办、热力总公司共同研究决定,对此期间受影响的供热用户免收6天取暖费予以补偿,并于12月26日将该决定通过兰州各大媒体进行了公布。
但停暖补偿承诺却在此后陷入了兑现难题。自正常供暖以来,不断有市民找供热站(所)要求落实供暖补偿,退回多收的供暖费,但许多供热站(所)以未接到正式文件为由,拒绝补偿。
2月18日,正逢兰州市“两会”召开,当地媒体对此事进行了曝光,迅速引起了有关方面的重视。兰州市建委、兰州市热管办和兰州市热力总公司在当天起草了上述“通知”,要求通过四种方式对用户予以补偿:一、对于历年欠交热费的用户,抵转到所欠热费中;二、对于全额交清历年和本年度热费的用户,经双方协商,根据用户的具体要求,可直接退费或结转到下一年度;三、对于全额交清历年热费,但未交清本供热期热费的用户,可直接从本年度热费中免除;四、对于要求延长供热时间的单位用户,经统计核实并与电厂协商一致后,根据最终实际供热时间结算。
再次发文显示了有关方面兑现停暖补偿承诺的决心,但是记者当日在采访时了解到,虽然各供热站(所)都接到了“通知”,但并没有市民及时领取到补偿现金。
有供热站负责人解释说,6天的供热费用究竟是多少钱,上级部门并没有给出具体标准,我们需要详细核算,何况造成停暖的原因在供热生产企业,生产企业——国电兰州热电公司,应当承担此次补偿。
兰州的供暖期将在下月中旬结束,许多人担心有关的停暖补偿将会拖延到下一个采暖期。
市民刘新维说:“供热部门始终在究竟退不退费、如何退费、退多少等问题上含糊其辞,使我们再次面临维权烦恼。”
有专家认为:“在严冬时节突然停暖,老人生病、孩子感冒,要求供热部门退回已经收取的供暖费用,补偿用户的部分损失,并没有要求更多的赔偿,但是这种最为底线的要求,也不能及时得到满足,这再次反映出消费者的弱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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