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成立劳动争议调解中心
3天可完成纠纷调解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19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高铸成 通讯员李泓)2月10日,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正式挂牌运作,使以往一个劳动争议案件需要一年时间才能走完所有程序的状况改变为只需两三天时间即可完成调解。
据悉,这只是深圳建立以信访、仲裁和监察“三合一”联动平台为基础,覆盖全市的“大调解”网络的开始,预计未来约有一半以上的劳动争议可通过调解方式得以解决。
据深圳市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主任吴挺介绍,调解中心接案后,会立即从劳动关系、劳动信访、劳动监察、劳动仲裁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专门的调解小组,采取多种灵活、简便、快捷、高效的方式进行调解,包括现场调解、协调函调解、预约调解、上门调解等,一般劳动争议案件力争在1~5日内调解完毕,重大群体性案件在7日内调解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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