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参保人员的知情权
北京将为社保参保人员邮寄“对账单”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17日 004版)
本报北京2月16日电(记者车辉)今天记者从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提高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水平,维护参保人员的知情权,2009年将为参保人邮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信息对账单》。有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其对账单将邮寄至所属参保单位,存档人员的对账单邮寄至个人居住所在地。5月上旬将开始进行邮寄。
邮寄对账单人员范围包括2008年养老保险正常参保缴费人员,涉及参保人数近500万人。
而享受社保补助人员、失业人员、已退休人员、死亡人员、2008年未缴纳养老保险人员将不在邮寄范围,可自持证件查询相关情况。
对账单内容主要包括:2008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个人缴费及单位划转金额,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账户本息总计,实际缴费年限。同时提供其他三险,即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缴费记录。
据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言人谢小红介绍,养老保险出具对账单有法律依据,因此本次邮寄主要针对此险种,而下一步,针对医疗保险将会有更简单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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