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法院承诺:为新闻采访提供便利和保障
本报讯(记者赖志凯)记者从在日前召开的海口市法院文化建设暨调研信息宣传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媒体承诺称,该市的两级法院都将为合法新闻采访活动提供相应便利和保障,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及时主动通过新闻机构如实向社会公布,不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封锁消息,隐瞒事实。对重要工作举措和活动等,坚持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满足群众的信息需求。
据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张韵声院长介绍,网络和信息化建设的不断加强,信息的传递和获取越来越迅捷,上级机关和社会公众对信息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客观性有了更高的要求,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信息宣传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
张韵声说,法院作为司法机关,许多工作由于有其特殊性而不被广大民众所知悉,导致一些民众对法院工作的不了解甚至是曲解和误解,也影响了法院审判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因此加强法院的信息和宣传工作就显得尤为紧迫。信息和宣传工作只有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以更强更快的工作力度和更及时更主动的舆论导向,及时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工作情况,向社会公众公开国家司法活动,传递法院各项工作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宣传好社会各界关注的重大典型案件,宣传好法院在服务大局,提高司法能力所取得的新成就,宣传好人民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生动事迹,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公正和司法文明,才能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提升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
张韵声表示,海口两级法院,要把提高舆论引导能力放在突出位置,紧扣人民法院的中心工作,通过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正面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海口中级人民法院要求,海口各级法院领导要理顺与媒体的工作关系,提高工作效率;一定要为合法新闻采访活动提供相应便利和保障,对涉及公共利益的信息及时主动通过新闻机构如实向社会公布,不对业经核实的合法新闻机构及新闻记者封锁消息,隐瞒事实;要尽快建立、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原则上重大事项统一由新闻发言人发布,并接受媒体采访。
海口中级人民法院同时要求,未经批准,法院工作人员不得以其职务名义接受记者采访;或在媒体上对法院工作、突发事件及敏感问题发表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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