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话直说】机关干部“扫街”何以招来非议?
□黄哲雯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10日 003版)
2月7日,济南市槐荫区委书记和区长带领着1000余名干部沿街捡拾垃圾、清理城市“牛皮癣”,在济南市率先拉开了迎接全运会环境综合整治的帷幕——据2月8日《齐鲁晚报》报道,此次活动并非临时“作秀”,以后每周六各级干部进行义务劳动将成为槐荫区的一项制度。
如果说,发动机关干部上街搞卫生是为了迎接全运会而采取的一项应急措施,本无可厚非,并且还值得赞赏。但这样一种举措,如果被作为一项以后长期保持的常态制度来执行,就有失偏颇和有欠妥当了。
首先,星期六占用的是法定休息时间。作为机关干部,他们与其他人一样也享有工休的权利,要求他们长期利用这一天参加义务劳动,是否也构成了对其合法权益的一种侵害?
其次,这项劳动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义务”也让人打个问号。比如,会不会像有人猜测的那样,单位会在暗地里给予交通和伙食等补贴?如果猜测是真的,那成本可就大了,而且有假公济私之嫌。
再次,这样做有可能给环卫工人的工作带来影响。比如,会不会因为卫生做得不彻底、不到位,而让环卫工人重新来过?你把人家的活儿抢着干了,人家还干什么?这是否有越俎带庖之嫌?
俗话说:鸡司晨,犬司吠。百姓来所希望的,并不是看到机关干部上街搞卫生之类的分外事做得有多好,而是能踏踏实实地把本职工作干好,否则,难免会招来“作秀”之类的非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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