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皇岛提高四城区失地农民养老金标准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05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王贵元 通讯员朱润胜)从今年1月份开始,秦皇岛四个城市区被征地农民养老金发放标准统一由每月210元提高到每月270元,将更好地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
为了解除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使被征地农民老有所养,近年来,秦皇岛市委、市政府把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列入为农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2006年,出台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目前,这一制度已覆盖海港区、山海关、北戴河、开发区四个城市区,共有6964名失地农民参加了养老保险,已达到养老年龄的585名参保人员正在领取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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