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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2月02日 星期一

郑州:司法会计8年查处违法违纪资金近亿

张胜利 张一龙 张申生
《工人日报》(2009年02月02日 007版)

河南省郑州市检察机关在河南省检察系统首家推出“司法会计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的办案方式,自200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院司法会计人员共协助侦查56次,查处违法违纪资金近亿元,移交自侦部门立案侦查39件42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取得了办案数量和质量双赢的效果。

司法会计鉴定是检察机关独具特色的专业技术门类,它是运用会计学、审计学的知识、原理和方法,发现、搜集和审查案件中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相关证据以及资金运用过程,进行检验、鉴定的一项专门性技术工作,为检察机关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查办经济案件,准确及时地查明案件事实,揭露和证实犯罪提供技术保障。

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近年来,随着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职务犯罪智能化、隐蔽化等特点越来越突出,侦破案件的难度加大。一些贪官往往自以为精通会计知识、作案手段高超、不会留下痕迹、办案人员无法发现,因而有恃无恐,大肆作案。而以前,检察院司法会计人员只作鉴定不能侦查,而自侦部门又急需司法会计协助。针对该状况,郑州市检察机关在河南省检察系统首个推出“司法会计提前介入职务犯罪侦查”的办案方式,使司法会计专业人员的专业优势和技术特长得以充分发挥,而自侦部门最大限度地得到检察技术支持,初查成案率也得到大幅度提高,而且取得了立案多,速度快,质量好的效果。同时,司法会计通过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使作案者认识到犯罪行为不可能不留下蛛丝马迹,再狡猾的经济犯罪也可以通过司法会计方法取得证据,从而使其受到威慑,阻止犯罪。

郑州市司法会计提前介入侦查模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在收到举报环节,司法会计通过核实举报内容,为反贪立案提供准确的案件线索、有价值的会计资料证据。据郑州市检察院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贪污、挪用等经济犯罪是一种职务犯罪,行为人为掩饰其犯罪行为,往往要通过伪造销毁单据、涂改账目、隐匿收入、虚报冒领等手段,使得公共财物所有权非法转移,并通过掩饰使得账面平衡、相关财物从账上消失。因此,账面情况不仅反映了犯罪行为的客观方面,而且也是分析行为主观方面的重要依据。司法会计运用会计原理,审查经济业务核算过程,检索科目、账户间的对应关系,探寻会计事项的来源以及款项的属性、支取的时间、金额、次数、方式等,使得犯罪分子弄虚作假的手段客观重现,从理论上为侦破案件提供指导和依据。同时,由于司法会计从自侦部门接到举报就开始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搜集第一手的会计资料,可以确保资料的全面、真实、无遗漏,从而为初查提供了准确的方向和最大限度的技术支持。

二、在案件初查环节,司法会计通过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现金、实物盘库,可从中发现疑点,为侦查人员提供初查方向,发现新的案件线索。在实践中,自侦部门常常会遇到线索不明,头绪繁杂,犯罪分子作案手段狡诈、隐蔽,时间跨度大,单位财务管理混乱,侦查工作无从着手的现象,司法会计介入后,可以通过对经济业务发生的顺序、账务处理的程序、会计资料之间的内在联系、相关科目的来源以及衔接关系等方面的检索、分析,对不合乎会计原理、会计制度的财务事实进行审核查证,可以及时发现犯罪分子遗留下来的犯罪痕迹,为侦查工作指明方向,提高办案效率。

三、在立案环节,司法会计通过分析会计业务反映的经济内容和账务事实,制订和调整侦查方案,重点完成证据攻坚。由于贪污犯罪反映在财务会计资料上存在隐蔽性、智能性的特点,因此在会计资料的勘验中,司法会计可以依据发案单位经济活动规律,各项财务规章制度,财务手续的传递,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运行情况等,收集涉案的财务会计资料;分析涉案会计资料账户设置目的、账务走向动机、账务走向手段,以及反映经济活动事实过程的内在联系;拟出司法会计侦查预案,提交侦查人员。对举报失实的,可以在短时间内澄清,有助于及时结束初查活动,有效节约司法资源。

四、在侦查终结环节,司法会计可以通过判断综合的会计资料证据,查漏补遗、排除瑕疵,完善证据体系,及时固定犯罪证据。自侦经济案件侦查终结,委托司法会计检验鉴定,司法会计首先对证明犯罪事实的会计凭证、与会计凭证有关的会计账页、原始凭证、盘库记录、实物清单、接手时的交接表、离任时的交接表等会计资料证据进行认真、缜密的审查,通过确认各种会计证据在证明案件事实中的地位和作用、会计证据与其他证据之间的关系,从而从源头上保证案件质量。此外,司法会计将会计资料证据与整个案件诉讼过程中形成的其他诉讼证据结合起来进行分析判断、相互印证,使其组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及时固定犯罪证据。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张建成副教授认为,二十一世纪是一个科技时代,“科技强检”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司法会计人员通过介入侦查,能发现发案单位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配合办案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帮助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预防新的职务犯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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