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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1月17日 星期一

缓解农民工退保潮关键在于完善立法

本报记者 丁国元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17日 003版)

从2008年10月延续至今的农民工集中退保高潮一浪接着一浪。在东南一些省份,退保农民工多是因为工厂倒闭被遣散回家。他们大多担心再没有机会回到这里继续打工了,因此选择退保,以期减少损失,多挣回一些实惠。

据广东媒体报道,今年临近春节有两个队伍最为壮观,一是排队买火车票的,再就是排队退社保的。一家社保局门前退保的排队长龙长达100多米,许多人排队时间超过4小时。

据了解,农民工集中的广东东莞市早在去年九十月份就出现了农民工退保高峰。这些退保农民工中,有相当多是因为工厂倒闭而失业准备回家的,目前退保潮已波及我国中部地区。为了能缓解农民工集中退保,一些省份纷纷发出善意的提醒。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提醒广大农民工朋友,返乡时不要轻易退出养老保险,因为退保领现金既蒙受经济损失,又浪费了缴费年限。

其实,近年来,农民工退保的现象时有发生,只是今年受金融风暴的影响,退保的农民工不仅多而且时间集中。对此,许多专家呼吁,要尽量劝阻农民工盲目退保,要让他们知道其实现在退保并不是最佳的选择。

据目前正在征求意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草案)》披露:个人跨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按照退休时各缴费地的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由各缴费地分段计算、退休地统一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省级统筹的时间、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但也许就是因为“逐步实行全国统筹”这句话来得太晚,也还是太含糊,让各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心里不踏实。农民工既怕“全国统筹”后,异地缴费被看做是重复缴费,又怕将来回到家乡后不能全额支付。专家为此建议,要缓解农民工退保潮,应先解除农民工心里的担忧,并从加快完善立法上寻良方。

首先,可考虑用企业所交份额,鼓励他们不退保。按各地现行规定,企业所交的社保部分金额不能退给个人,比如外来农民工,如不退保,可将企业缴纳的部分作为奖励,用于个人社保开支补贴。这样做对农民工的好处显而易见,就地方政府而言需要牺牲一点儿外来农民工退保后所获得的利益。因为,外来农民工退保后企业所交份额归地方政府所有。

专家还呼吁,适当加快《社会保险法》的立法步伐。外来务工人员每年因退保损失的金额,至今劳动部门也没有公布过,但人们猜测十分惊人。因为,全国各地的外来务工人员已达1亿多人。也许,《社会保险法》出台后,地方政府的利益会受到影响,但立法的根本原则应该注重保护劳动者权益。

对于在农村已有统筹养老保险的外来农民工,专家建议:应考虑不要规定“禁止异地重复缴费”,而是将其在外务工期间异地所交社保基金全部归并个人账户,增加领取时的基数,千万不要再让外来农民工“里外”都吃亏。

最后专家指出:要去除外来农民工的担心,还要建立监督机制,严禁地方政府在财政困难时挪用社保基金,无论如何农民工的保命钱不能做“风险投资”。对于社保基金管理者失职渎职要在《社会保险法》中作必要的惩处规定,以安定民心。

(本报北京1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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