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抬头”
长春连推五策遏制欠薪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12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黄明 通讯员杨宝迪)受金融危机等因素影响,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再次“抬头”。1月7日,记者从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获悉,2008年长春市共受理建筑业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72件,同比上升2.27倍,上升的原因主要有4个方面。据悉,目前长春市劳动保障部门已启动应急预案,采取5项措施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据统计,2008年长春市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建筑业工资投诉案件72件,涉及金额2650万元,涉及农民工3.2万人。目前,有关部门已结案34件,追缴拖欠农民工工资1000余万元。此前,长春市已连续多年保持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100%。
拖欠问题再次“抬头”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房地产市场低迷,销售下滑,房地产开发单位回款慢,影响工程款支付。二是2008年施工成本增加,追加预算及结算影响工程款及时支付。三是层层分包,账目不清,影响结算。四是开发单位直接分包,导致拖欠责任无法落实。
长春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有关人士表示,劳动保障部门已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5项措施全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期发放。
——充分利用工资保障金制度,核实拖欠数额后,及时支付工资给农民工。
——加强协作联动,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去年10月,长春劳动监察部门就已启动应急预案,联合市建委、市公安局、市信访局等部门,及时处理问题,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及时清理拖欠工程款。市建委对拖欠数额较大的案件,首先解决开发单位拖欠工程款问题,并优先支付工资给农民工。
——整合监察资源,实行三级联动,及时处理投诉案件。长春市已启动街道(社区)、区监察大队、市监察支队三级联合办案机制,及时处理农民工投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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