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联动,规划高校毕业生2009年就业目标
初次就业率:70%
本报讯 (记者于忠宁)1月5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其官方网站,对外公布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等六部门的相关政策通知。在这份名为《关于开展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的通知》中,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目标是力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
针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是《通知》的重点,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方面,人社部等六部门定下的工作目标是:力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登记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主要服务对象为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重点是其中的困难毕业生。
“2009年就业服务系列活动”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启动的。针对大学生就业,出台了一系列帮扶力度大的措施办法,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主要是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后的不同时期,组织开展校企对接、民营企业招聘周、网络大招聘、创业助我行、女大学生创业导师、基层公共服务岗位推广、工作岗位见习等活动,帮助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通过上述活动,有望做到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
《通知》还出台了一系列保障措施。要求各地在省、市两级成立就业服务系列活动领导小组,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地实际,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中选择确定本地区开展的具体活动。鼓励民办职业中介机构积极参与就业服务系列活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诚信、高效的职业中介服务。
与此同时,为积极促进大学生就业,各地各部门响应中央号召,实施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教育部先后出台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等四大政策和为受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专业的毕业生收集岗位信息等七大举措帮助毕业生实现就业。各地政府和高校纷纷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政策措施。不少高校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校园活动,提高就业工作的服务水平;拓展各种就业资源,为毕业生提供丰富、高效的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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