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少年被胁迫从事诈骗活动
南阳警方协助青海警方迅速解救受害人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05日 006版)
本报讯 日前,河南淅川县警方协助青海警方迅速破获张某、陈某拐骗儿童、故意伤害、诈骗一案,成功将青海省两名受害少年救出,并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
2008年12月3日,青海省贵德县公安局侦查员带着受害人家属赶至河南淅川县公安局,反映青海两名未成年人保某、杨某被拐骗至淅川县。淅川县公安局领导立即命令该县城镇派出所民警全力协助侦破此案,民警很快查明了两名被骗儿童的藏身处所,次日凌晨4时许,当办案民警打开该县城区某宾馆房间时,只见两名少年正蜷缩在床上,其中一名右手胳膊已被拐骗者打断。救出被骗少年后,办案民警迅即在该县一公园门口抓获了企图驾车逃跑的重大犯罪嫌疑人齐某。
经审讯查明,青海省湟中县少年保某(15岁)、贵德县少年杨某(16岁)于2008年11月26日被该犯罪团伙主要成员陈某、张某以到河南打工挣高薪为名骗至河南淅川县,而后藏身于宾馆内,后张某在202房间用铁棒将少年杨某的右小臂打折,并胁迫两少年从事“碰瓷”诈骗活动。自11月27日开始,该团伙驾驶一面包车在西峡县至淅川县路段伺机作案,遇到途经此地的外省车辆,便驾车占道行驶,迫使外地车辆超车,并事先通知二少年在公路上骑自行车,在超车瞬间二少年便佯装撞车倒地,从而实施诈骗活动。至抓获时止,累计已诈取外地司机3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曾庆朝 刘天坤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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