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建立农民工工资清欠四级网络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05日 003版)
本报讯(记者丛民 实习生黄红军)济南市建委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全市建立四级清欠网络,确保农民工能拿到工钱,并通报了5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济南市层层建立工作责任制,即建立市级、区级(办事处)、建筑业企业及分公司(项目部)四级清欠工作组织网络。明确责任分工和责任人,全面落实各项监控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性事件,做到专人负责、申诉有门、处理及时、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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