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报假案扰乱正常行车秩序
编辑同志:
在现实工作生活中,公民遇到困难和危险时,首先想到的是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在旅客列车上,有个别旅客为达到个人的目的,故弄玄虚,竟然向公安机关报假案。这种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铁路公安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浪费了警力资源,而且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同进,报假案者也受到了有关处理。
西安铁路公安局西安公安处宝鸡乘警支队乘警长都业宝曾经处理过多起报假案,据他分析,列车上报假案者有以下三类:
假案一:编造案件,达到逃票的目的
68岁的王民洲是江苏人,从事磨剪子菜磨刀的职业。在外地干了几个月后王老汉乘坐1148次列车回家。当列车从西安站开出后,王老汉从厕所出来,找到列车员报案:装在自己内裤里的500元现金和车票一起不见了。接到报案,乘警立即赶到,展开调查取证工作。旅客均证明列车不超员,治安秩序良好,没有闲杂人员。乘警将王老汉请到餐车,进一步详细地了解案情。
王老汉称自己是9月8日从银川乘列车来到宝鸡,9日在宝鸡车站花67元购买了一张去徐州的硬座车票。500元现金是平整展开地装在内裤口袋里,上车后也将车票装入内裤之中。列车从西安站开出后,自己才发现钱和车票被盗了。乘警发现在王老汉的外裤、秋裤和内裤上,留下有3公分长、用剪刀一层又一层剪过、留下很不规则的痕迹;在查看王老汉携带的物品时,发现有两个空烟盒,其中一个包着60多元现金和一张9月8日银川至青铜峡2653次的硬座车票;另外一个烟盒装有33元现金和一张9月9日宝鸡至西安的14号车厢55号座位的硬座车票。按照客运部门售票计划,1148次列车从宝鸡乘车去往西安以东的旅客,全部在11、12号车厢乘车。疑点越来越多,乘警将一个个疑点提出,王老汉竟然脸红脖子粗说不出个所以然,在乘警一步步地追问下,他不得不如实地说出丢钱是自己编造的。“听别人讲,要是在列车上说自己的钱或者车票被盗,能够拿着案件受理回执单,就可以继续坐车。”王老汉这次回徐州就想出了这个点子。鉴于王老汉年龄较大,认错态度较好,确实存在生活困难,所以只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处理。
假案二:虚构杜撰案件,骗取他人得钱财
河南省21岁的王伟伟,抱着梦想来到西安,同自己哥哥在一家建筑装修公司打工。有一天,由于他违章蛮干,左手的拇指被工具砸成骨折,准备回家养伤。临行前,哥哥将200元现金和一件棉衣交给他,让他给父亲捎回去。第二天,王伟伟就乘上了回家的列车。坐在列车上,看着窗外的美景,又看看自己受伤的左手有些伤感,心想:就这样回去,在亲人和朋友面前多么丢人。到不如这样……精心策划了一场假案。
列车开出西安站20多分钟,王伟伟急忙找到列车乘警报案:称装在自己上衣左侧内口袋里的200元现金不见了。乘警立即赶到17号硬座车厢,旅客反映列车虽然有些超员,但车厢秩序良好。乘警在询问王伟伟时,他说自己上衣的拉链拉了一半,身上背着行李,上车后没有看见有可疑的人接近自己。他一口咬定钱就是在列车上丢失的。但是,在说话时,他面部表情很不自然。乘警感到事情有些蹊跷,在查看他携带的物品时,从棉衣口袋里找到了那200元现金。
王伟伟原想,要是能够拿到公安机关出具的《案件受理回执》,就可以对自己的父亲和哥哥讲钱在列车上丢失了,这200元现金就可以装入私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本应对王伟伟进行治安处罚,但是鉴于他左手有伤,又能够主动认识自己的错误,办案乘警本着人性化的执法态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
假案三:捏造案件,只为自己出口气
江苏省的王计周,在山西一家煤矿打了三个月工,只拿到了一月的工资,煤老板就溜走了。他一气之下就和同伴们先坐汽车后又转乘火车回家。一觉醒来已经是半夜了,王计周感到自己肚子有些饿,于是向列车工作人员咨询想购买食品。在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后,王计周很窝火,见附近的旅客在茶几上放着的几本杂志,他未经人家同意拿起来就翻阅,并争吵了起来,列车工作人员忙过来进行调解。王计周认为自己是打工的,列车工作人员和旅客都瞧不起自己,心里很生气。当他见到正在巡视车厢的乘警过来时,就起身找到乘警称自己身上仅有的140元现金,不知什么时候被偷了。乘警询问了他周边的旅客,旅客们神色异常都不敢说出实情。细心的乘警观察到了此情,感到不正常;于是对王计周现金被盗的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面对乘警一环扣一环的询问,王先是语无伦次,后是脸上流下虚汗。在乘警检查他随身携带的物品时,他的手哆哆嗦嗦地从内衣口袋里将140元现金掏了出来。王计周被移交到徐州车站派出所处置。
陕西省 张智泉 刘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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