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指出 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偏低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18日 005版)
本报讯(记者于忠宁)近日,教育部发布2008年《国家教育督导报告》指出,我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
报告认为,虽然教师基本工资实现了较快增长,但工资收入水平依然偏低。教师工资收入水平低,是造成农村尤其是边远地区教师队伍不稳定、难以吸引优秀人才从教的主要原因。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的抽样调查显示,近50%的农村教师和乡镇教师反映没有按时或足额领到津贴补贴。
抽样调查显示,2006年全国普通小学、普通中学(包括初中和高中)教职工年均工资收入为17729元和20979元,分别比国家机关职工低5198元和1948元。“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的法律规定尚未真正得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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