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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2月17日 星期一

早在建国初期,中国实行的就是全国统筹,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改革成地方统筹

【保障看台】全国统一社保任重道不远

■吴学安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17日 007版)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加快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提出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研究和推出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等一揽子民生保障工程。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要让全国建立真正流通的劳动力市场,必须建立一个统一的社保关系制度,仅仅像以前的省级统筹没有太大意义。

。随着各地区间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性显现,造成了退休职工权益的差距。

应该说,社会保险最重要的原则就是互济性,统筹的层次越高,基金互济的能力就越强。由于目前国内养老保险等主要社会保险制度被分割在2000多个统筹单位,养老保险关系无法转移接续,这就使得社会保险的基本特性难以实现。

社会保险难以实现跨省市转移和接续,主要原因是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经济发达地区养老金相对要高,他们担心一旦实现全国统筹,社保实行自由的跨省市转移和接续,经济不发达地区的人就会把保险关系大量的往经济发达地区转移。所以,许多地方并不愿意主动进行社会保险关系全国统一转续。

如果说,全国统一社保更多地代表了一国之内社会保障水平的基本均衡;那么,全国统一的社保关系转续则更多地着眼于打破社保关系画地为牢的“诸侯割据”现象,将社保的权利主体由地方政府回归到个体,实现“人在,社保关系在;人流动,社保关系流动”。

要彻底打破这种画地为牢的做法,实现社保自由转移、不间断接续这一最基础的目标,仍面临着以下制度瓶颈。

一方面城乡鸿沟和身份差别不易消除。由于不同的劳动群体采取不同的筹资体系,而个人的身份变化导致的社保差异所需要的资金由谁埋单是个问题,同样就业与失业之间的关系转续与此类同。在现有社会保险金都由单位和个人缴纳、各级政府缺乏基础保底基金的情况下,一旦个人失业,其保险的接续就是个问题。

另一方面,随着人口流动趋势由农村到中小城市、从中小城市到大城市转移,社保关系也将实现从低到高的转移。社保基金可能源源不断地从经济相对落后的农村和中小城市集聚到经济发达的大城市,从而使经济发达地区的社保资金日益丰厚,而相对落后地区的社保亏空雪上加霜。

就目前情况看,尽管实现全国统一社保难以一就而蹴。政府可以采取财政转移支付手段,设立一个平均的社保缴纳和中央、地方财政补贴标准,对个人社会保障水平和各地社保基金实行一定程度的“削峰平谷”,为全国统筹打下基础。

统一社保是政府的责任,统筹到省,省要负责;统筹到全国,中央要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钱都是单位和个人缴,如果想把这个地方的钱拿到别的地方去用,肯定会有相当大的阻力,只有把它变成财政的钱,才可用转移支付的方式实现统一使用和调剂,从而扩大互济的能力。

同时,政府在大幅度增加的公共支出中,对社保的投入理应占到相当比例,这一方面既是符合国家近年来一直强调的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和突出社会公平的原则取向,另一方面则是在当前扩大内需保增长的前提下,切实提高社会保障程度,将能给人民群众相应的安全预期,进而提升人们的消费信心。从这个意义上讲,推行全国统一社保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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